一、医疗伦理委员会组织机构
主 任: 宋占龙
副主任: 王海燕 于海春 张艳茹 李刚 徐宝财
成 员:汤克新 董铁成 李秀英 赵宪波 王晓宇 冯玉久 景建华 赵建华 张爽 姜丽
刘辉 郭艳 曲玉国 于深河 刘亚慧 郑淑静 吴艳华 王丽芳 刘勇 韩晓军 刘淑娣 阴雨顺
办公室设在医务科
二、各考核小组工作职责
考核组成员具体考核三个部分内容,即工作成绩及良好记录考核小组、医德医风考评小组、业务水平测评小组。
1、考核工作办公室职责
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汇总考核结果,并在考核结束30日内向上级考核管理报告考核工作情况及医师考核结果,待上级考核管理机构审核后书面通知被考核医师及其所在机构。
2、工作成绩及良好记录考核组职责
负责本院医师工作成绩及良好记录的考核,其中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的区级及以上奖励、表彰、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、取得的区级及以上技术成果等。
3、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职责
负责本院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评定记医德医风考评等。
4、业务水平测评组职责
负责我院医师业务水平考核。
工作成绩及良好记录考核组、不良记录与职业道德评定组,必须按要求对执业医师进行工作成绩、职业道德评定,在《医师定期考核表》上签署评定意见,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将评定意见报业务水平测评组.进行工作成绩、职业道德评定应当与医师年度考核情况相衔接;业务水平测评小组应当先对报送的评定意见进行复核,然后对参加定期考核的医师进行业务水平测评,并在《医师定期考核表》上签署意见。